3月31日,S313陆川清湖至浦北石埇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在玉林市召开,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专家以及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水保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共13人参会。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编制单位等各方代表关于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严厉质询、认真讨论、充分交换意见,验收组一致认为S313陆川清湖至浦北石埇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批复的防治任务和目标,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监理和防治效果监测工作,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同意S313陆川清湖至浦北石埇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通讯员:郭霜燕/文 邱禄兴/图)
图为水保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