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么岩村、拉麻村、
者麻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
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么岩村、拉麻村、者麻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合作项目招标人为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么岩村、拉麻村、者麻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GXQL2021-FG-06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在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么岩村、拉麻村、者麻村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合作(包括项目流转补偿、工程施工、验收报备和后期种植管护;依据项目立项批复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工作。)
(二)项目规模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规模面积约26.7667公顷(折合401.5亩),项目总投资约1766万元。
(三)招标范围
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在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么岩村、拉麻村、者麻村耕地提质改造工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已完成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并实施过至少1个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或增减挂钩的投资项目。
(四)信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1年11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1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证明材料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楼招标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
2.证明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以下资料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授权代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否则将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2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楼1308室,2021年12月2日0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否则将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北投公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楼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楼 |
联 系 人:陈工 | 联 系 人:覃工 |
电 话:0771-3370369 | 电 话: 0771-5726959 邮 箱:gxqlzxgs@163.com |
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